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
2010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
一 重要提示
1.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已获中国银行
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
商。
2. 本期发行面值共计人民币 7 亿元中期票据,期限 3 年。
3.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(法
律、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)。
4.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,即可在全国银行
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。
5. 本公告仅对发行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
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,不构成对本期中期票据的
投资建议。投资者欲了解本期中期票据的详细情况,敬请阅读《上海
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》,
该 募 集 说 明 书 已 刊 登 于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
( http://www.chinabond.com.cn/ ) 和 中 国 货 币 网
(http://www.chinamoney.com.cn/)。
二、释义
在本公告中,除非文中另有所指,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:
我国、中国: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
发行人、公司、 指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
浦东建设:
中期票据: 指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
一期中期票据
募集说明书: 指《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
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》
本次发行: 指公司本次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公开发
售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
一期中期票据人民币7亿元
人民银行: 指中国人民银行
交易商协会: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
银行间市场: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
中央国债登记结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
算公司:
主承销商: 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承销团: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建的包括各承销商在
内的承销团
簿记管理人: 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三、本次发行基本情况
债务融资工具名称: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
一期中期票据
发行人全称: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
主承销商: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薄记管理人: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待偿还债务融资工
短期融资券伍亿元
具余额:
注册总额度: 人民币柒亿元(700,000,000.00元)
本期发行金额: 人民币柒亿元(700,000,000.00元)
票据期限: 3年
票据面值: 人民币壹佰元(100元)
发行价格: 100元/百元面值
票面利率: 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基本
利差。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
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
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,基本利差将根据簿
记建档结果,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
关规定,协商一致后确定,在债券存续期内固
定不变
发行对象: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(国家法律、
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)
承销方式: 组织承销团,余额包销
发行方式: 通过簿记建档、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
公开发行
发行日: 2010年8月6日
起息日: 首个计息年度起息日为2010年8月10日,其他
各计息年度起息日为当年8月10日
付息日: 2011年-2013年每年的8月10日,如遇法定节假
日或休息日,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,顺延期
间不另计息
付息方式: 每年付息一次,到期一次还本,最后一期利息
随本金一起兑付
兑付日期: 2013年8月10日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
工作日)
兑付价格: 到期按面值兑付
兑付方式: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兑付日前5个工作
日,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
息媒体上刊登“兑付公告”。本期中期票据的
兑付,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,由
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。相
关事宜将在“兑付公告”中详细披露
担保情况: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
信用评级机构及信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本期
用评级结果: 中期票据信用级别为AA,发行主体信用级别为
AA
交易市场: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
税务提示: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,投资者投资本
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
适用法律: 本期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
人民共和国法律
四、本次发行安排
1.2010年7月30日通过中国货币网、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:《上海浦
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》、《上
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》
等。
2.2010年8月6日簿记建档,承销团成员于上午9:00-12:00将加盖公
章的《申购要约》传真给主承销商,主承销商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。
3.2010年8月6日16:00前,簿记管理人向中标承销团成员传真《上海
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认购确认及缴
款通知书》。
4.2010年8月10日12:00前,承销团成员将本期中期票据认购款划至
发行人指定的缴款账户。如承销团成员不能按期足额缴款,按照中国
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“承销团协议”有关条款办理。
5.2010年8月10日,为中期票据债权债务登记日。
6.2010年8月10日12:00前,发行人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
司提供本期中期票据的《中期票据发行款到帐确认书》。如承销商不
能按期足额缴款,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“承销团协
议”有关条款办理。
7.2010年8月11日在中国货币网、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告本期中期票据
的发行规模、发行价格、发行收益率、发行期限等情况。
8.2010年8月11日本期中期票据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
让。
五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
发行人
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71号钱江大厦24 层 200122
法定代表人:葛培健
联系人:常江、颜立群
联系电话:021-58206677-244/226
传真:021-68765759
主承销商/簿记管理人
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5楼 200001
法定代表人:吉晓辉
联系人:王宇、周敬敬、翁永盛、唐东
联系电话:021-61616281、61616487、61616410、61616488
传真:021-63604215
|